近日,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《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(中國第一、二階段)》(以下簡稱《船機標準》),開始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。與第一次征求意見稿相比,二次征求意見稿對標準中船機使用燃油的規定進行了調整,放寬了船舶使用燃油的種類和范圍,增加了娛樂用船舶發動機的耐久性要求,增加氣體燃料測試方法和計算,增加允許豁免的船機要求,增加了耐久性年限要求等。
我國是一個內河航運資源比較豐富的國家,截至2013年底,我國擁有水上運輸船舶17.26萬艘,凈載重量2.44億噸。全球十大港口,我國占據八席,吞吐量約占全球1/4,船舶運輸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。據測算,2013年全國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8.4%,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.3%。受船舶污染影響最大的是港口城市,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。根據上海2012年的研究結果,船舶排放產生的SO2、NOx和PM2.5分別占到上海市排放總量的12.4%、11.6%以及5.6%。
該標準曾于2014年7月向社會公布了征求意見稿,收到社會各界反饋意見156條,主要涉及燃油種類、排放限值、耐久性要求、與現有標準的協調等方面內容。編制組認真處理各界意見,對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按照反饋意見進行修改,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見稿。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表示,《船機標準》的實施,將降低船舶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,對削減二次顆粒物、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。新標準還將推進船用燃料品質升級,促使所有在用船舶全面減排,對于促進船舶污染防治技術進步,改善沿海、沿江及港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具有重要意義!吨袊|量報》 |